保千里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庄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罚款。对保千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童爱平、王务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万元罚款。注:保千里在借壳上市时通过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保千里评估值虚增。
依法从严!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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